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短信服务采购项目
变更公告一、竞争性磋商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短信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资金已经落实,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短信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范围: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短信发送服务,为向患者提供更便捷医疗服务,提升就诊效率和就医满意度,面向患者的短信提醒服务。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
5.服务地点:昆明市官渡区太和街道办事处,和平片区范围内,北京路292号。
6.采购预算金额:16.8万元/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通信监管部门批准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供应商为电信行业时,允许其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主体直接参与本项目,需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3财务状况: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2年的,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4提供缴税所属时间为2025年度1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银行电子缴税凭证/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证明。(提供扫描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成立至今不足3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缴纳证明)。
3.5提供缴费所属时间为2025年度1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银行电子缴费凭证/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提供扫描件。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至今不足3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缴纳证明)。
3.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7供应商未被列入(1)“(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项目联系人:刘彦威、周芸帆、孙春艳
电话:13658868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