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371-2540GDGH1304
2.项目名称: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绿色低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及学生公寓G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单价(最高限价):人民币404,1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绿色低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及学生公寓G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①采购内容:详细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②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分拆。
(4)其他:/
6.合同服务期限:
(1)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天内制作并提交第一版报告,获得采购人确认;
(2)协助采购人进行报批工作,并按审核单位要求修改报告直至报告经省级发改部门的立项批复通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应材料: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公司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号)政策。
(2)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该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咨询业务备案(专业须包含建筑,服务范围包括项目咨询)。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电话:020-3762511237625128邮箱:ghzx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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