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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92杭州湾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宁波好思房至戚家山段110kV邬新1722线/邬川1724线1#接头井-2#接头井迁改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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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G92杭州湾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宁波好思房至戚家山段110kV邬新1722线/邬川1724线1#接头井-2#接头井迁改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浙江 |
发布时间: |
2026-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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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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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92杭州湾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宁波好思房至戚家山段110kV邬新1722线/邬川1724线1#接头井-2#接头井迁改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G92杭州湾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宁波好思房至戚家山段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G92杭州湾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宁波好思房至戚家山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甬发改审批〔2024〕1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甬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10kV邬新1722线/邬川1724线1#接头井-2#接头井迁改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非依法必招项目,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2.2 项目概况2.2.1 项目背景G92 杭州湾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宁波好思房至戚家山段高速公路路线长约 9.126 公里(K0+000~K9+125.514),主线设置桥梁 8308.350 米/1 座,设置枢纽互通 2 处,同步改造还建地面道路长约6.95 公里,全线设匝道收费站 1 处。概算总投资约 48.17 亿元,建安费约 29.38 亿元。本工程在主线ZK3+730处桥桩与现状110kV邬新1722、邬川1724线1#接头井~2#接头井间电缆线路冲突,需迁改该段电缆线路,对110kV 邬新 1722、邬川 1724 线 1#接头井~2#接头井间电缆线路进行移位改造,估算总投资约773万元。2.2.2迁改工程现状110kV邬新1722、邬川1724线双回同塔架设。邬新1722线为220kV邬隘变至110kV新模变1回线路,线路上T接长山变及黄梅变,线路投运于2010年,线路全长11.86km。邬川1724线为220kV邬隘变至220kV蛟川变1回线路,线路上T接新模变及黄梅变,全长19.49km。江南变110kV送出工程于2025年5月投产,将邬川1724线脱开220KV蛟川变形成邬隘变至新模T接黄梅变线路并改名为邬模1724线,线路全长11.86km。本项目将邬新1722、邬模1724线1#接头井~2#接头井进行改造,本段电缆型号ZCYJLW03 Z64/110-1×630。随一次线路敷设邬隘变~黄梅变48芯普通光缆1根。2.2.3 迁改工程建设规模(1)新建双回电缆线路路径长 0.5km,重新敷设电缆线路 0.02km,电缆截面采用 1x630mm2。新建双回电缆土建 0.2km,其余均为利用已建电缆土建敷设。(2)自电 24 塔随一次电缆线路敷设 48 芯非金属阻燃光缆至电 25塔,路径长约1.75km。(3)拆除 1#接头井~2#接头井间电缆线路约 0.5km,电缆中间接头 4组。2.3 招标范围:G92杭州湾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宁波好思房至戚家山段110kV邬新1722线/邬川1724线1#接头井-2#接头井迁改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配合发包人完成本项目相关评估手续等。具体迁改范围及要求详见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4 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委托事项完成之日止。注:迁改工程的计划竣工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前,最终以电力系统停电时间为准。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并在业绩、人员、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同时具有下列①和②项资质,或为由具备①和②项资质组成的联合体: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本次投标对《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过渡期内延续的认可按《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相关规定执行,下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下列①或②要求: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联合体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公示预中标候选人前将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折扣率报价,最高折扣率100%,即0%≤折扣率≤100%。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折扣率(>100%)的按否决投标处理。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773万元(含税价)。工程竣工验收后,最终结算价根据工程竣工图及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审价单位审定价格经发包人和承包人确认后为准。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 月 19日9:00至2026年1 月26 日23:59前(以下载时间为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5.4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如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的文件,将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发布,请投标人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的文件。因未及时关注、下载相关文件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5.5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注: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6.2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1月28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逾期未完成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6.4 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6.5 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 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除因投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若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7. 投标保证金7.1金额:人民币10万元整。7.2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7.3交纳要求:(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 1月27日15时整。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8. 系统使用费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嵩江中路396号邮政编码:315191联 系 人:徐先生电 话:0574- 89385235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8号10楼邮政编码:315042电 话:0574-88358526/15267875582电子邮箱:nbjtppp@联 系 人:宋珍岚、姚铃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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