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工程咨询(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洪梅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就洪梅医院护理院特需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一、磋商项目的名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洪梅医院护理院特需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GDZX2026010号
3.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服务期
1
洪梅医院护理院特需服务采购项目
本项目的服务期为1年,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计算。若服务期限届满,结算金额未达到合同金额,合同自动终止;若服务期限未届满,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金额,合同亦自动终止。
4.预算金额:¥550,800.00元(人民币伍拾伍万零捌佰元整)。
5.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按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按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文件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