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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中国电信海宁分公司长安某路段智慧路灯项目引入合作伙伴遴选公告
公告名称:
2026年中国电信海宁分公司长安某路段智慧路灯项目引入合作伙伴遴选公告
所属地区:
浙江
发布时间:
2026-01-19
详细内容:
2026年中国电信海宁分公司长安某路段智慧路灯项目引入合作伙伴遴选公告

未终止



:2026-01-19



正文

公开谈判采购标包文件



2026年中国电信海宁分公司长安某路段智慧路灯项目引入合作伙伴



遴选公告



本遴选项目为2026年中国电信海宁分公司长安某路段智慧路灯项目引入合作伙伴(项目编号:HNDX-LX-202601002),遴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遴选条件,现进行公开遴选,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遴选。



1.项目概况



1.1遴选内容:为长安镇某路段提供智慧路灯19套,智慧中杆灯1套,双灯控制器20套,及相关的施工服务及集成配套服务,具体采购清单见技术规范书。



1.2本项目不划分包,项目估算价为39万元(含税)。



1.3 质保/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自交付安装并通过验收之日起灯具、集中控制器、单灯控制器、灯杆、控制箱等质保5 年。



1.4 地点:嘉兴海宁(采购人指定)。



1.5 项目类型:货物及服务。



1.6 ★本项目为某项目寻找合作伙伴,如未在前向某项目中标,该项目则不再与本项目的入选供应商签订合作伙伴协议。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申请限价,最高限价为39万元(含税),其中货物部分29.5万元,服务部分9万元(含税),施工部分0.5万(含税),申请人任一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申请将被否决。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遴选人和遴选代理机构。



2.2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遴选项目参选。



2.3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4本次遴选【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核心设备为智慧路灯、双灯控制器,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申请人响应,须具有本项目核心产品原厂出具的证明函。



★2.5申请人应进入中国电信嘉兴分公司政企信息化合作伙伴库,需提供入围通知书。



★2.6 申请人具有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施工综合资质。



(2)具有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若换证请提供被换证书和网站截图;若资质证书有效期满,但因国家政策原因而统一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情况的,供应商须同时提供原资质证书、覆盖原资质到期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国家关于统一延期的政策文件)



(3)具有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以下人员证书复印件及响应截止时间前5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



1)企业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不少于1人;



2)企业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少于1人;



3)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不少于1人。



2.7申请人应承诺入选后向遴选人开具符合遴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8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遴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签约/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遴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遴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遴选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遴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遴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遴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遴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其申请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遴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申请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遴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遴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申请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遴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申请人,其遴选将被否决。



4.遴选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6年01月19日13时30分至2026年01月21日11时30分,凭公司授权书至海宁电信四楼云中台领取。



4.2遴选文件不收费。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遴选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1日14时30分。



5.2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海宁市文宗路159号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四楼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遴选人邀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遴选人不予接收申请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遴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遴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无。



7.申请人注册



申请人须在购买遴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遴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9.联系方式



遴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            









地    址:海宁市文宗路159号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0573-87241004      









电子邮件:/              









网    址:/                               









                            









 



9.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 



 



 



 



遴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



 



                                          2026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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