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53A00626001012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体适能器材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项目名称为“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体适能器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53A00626001012,项目采购人为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体适能器材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C53A00626001012
2.3采购范围: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体适能器材采购,采购范围包括:商用跑步机4 台、挂片式大腿深蹲训练器(配套杠铃片)1台、史密斯机(配套杠铃片)1台、背部伸展练习器1台、商用楼梯机2台、十字架拉力训练器(可调节)1台、哑铃架1套、平卧举重床(配套杠铃片)1套、大腿伸展训练器1台、上斜练习椅1台、可调节下斜推举椅/ 腹肌练习椅1台、动感单车2台、PVC瑜伽垫15张、瑜伽球5个、健身药球10个、沙袋1个、拳击手套5副、弹力带5套。
注: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供应商需对采购范围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项漏项或更改采购数量,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询比采购文件处理,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2.4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3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各供应商的询比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否则按不响应询比采购文件处理。
2.5资金财政资金,已落实。
2.6交货期:2026年02月28日前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2.7交货地点: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采购人指定地点。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要求,满足采购人技术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提供上一年度(2024年或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至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3)纳税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纳税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时间范围: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
(6)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于询比采购前在“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