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石化公司2026年大检修贵金属废催化剂综合利用技术服务项目
辽河石化公司2026年大检修贵金属废催化剂综合利用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SY35-FW0031-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河石化公司2026年大检修贵金属废催化剂综合利用技术服务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2026年大检修期间,重整装置贵金属催化剂(251-019-50)45吨卸出,金属催化剂中铂含量0.28±0.02%,招标人委托相关公司(中标人)通过技术服务回收贵金属铂用于重整新催化剂加工。项目已批复,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
2.2招标范围:乙方从甲方重整废催化剂中(重量暂估为:45吨)提取铂金交给甲方二次利用,甲方与乙方将回收的重整催化剂铂金交付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公司催化剂部保管,用于重整新催化剂加工。
考虑包装物等重量,本次招标重量预估55吨(不作为报价依据)。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标段(标包)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2.5本项目估算金额:总价202.5万元(含税)。
2.6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最高限价:1.5万元/千克(铂)(含税)1.4万元/千克(铂)(不含税);总价202.5万元(含税),191万元(不含税)。
2.7报价方式: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固定综合单价(含税)
固定综合单价是回收1千克铂金的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费、设备进出场费、管理费、运输费等以及乙方应支付的税金、保险费、自然基铂含量测定费用、出具的铂锭检测及报告费用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等)。并需报总价(含税)(总价报价重量参考项目背景情况中催化剂重量(45吨)、含量按含贵金属含量最高比例(0.3%)进行报价)。
2.8技术要求与方案
2.8.1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再生回收的铂金要求为铂锭,且铂金含量≥99.95%,提供生产催化剂所需要的铂金分析单(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检测检验机构或具备CMA、CNAS的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分析单),质量达到GB/T37653-2019标准中99.95%级别的质量要求。
2.8.2铂金回收量计算要求
(1)铂金回收重量的计算公式为:废催化剂重量×自然基铂含量×铂金回收率;(自然基铂含量以第三方分析结果为准)。
(2)废催化剂实际重量以甲方汽车衡计量结果为准,结算时需扣除催化剂外包装铁桶重量;
(3)检修期间甲方与乙方共同采集甲方各类废催化剂各四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剩余两份送至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检测检验机构或具备CMA、CNAS的相关检测机构进行自然基铂含量测定,测定结果取两份分析结果的算术平均值。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
(4)若双方或其中一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将双方保留样品送至其它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含量取检测结果的平均值。
(5)铂金回收率为≥98%。
(6)回收铂金重量不足部分由乙方免费补充或按照铂金实际价格扣除,铂金实际价格以合同签订日起上海黄金交易所五个工作日加权平均价为准。
2.8.3技术服务费用
技术服务结算总价=铂金回收重量×固定综合单价(含税)
(1)固定综合单价是回收1千克铂金的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费、设备进出场费、管理费、运输费等以及乙方应支付的税金、保险费、自然基铂含量测定费用、出具的铂锭检测及报告费用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等);
(2)技术服务结算总价为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3)技术服务结算单价、总价包括中6%增值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有HW50类含铂旧催化剂(251-019-50)回收许可。
3.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家类似生产装置废旧催化剂铂金提纯回收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业绩证明须备原件备查。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如投标人资产总额小于负债总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需提供响应承诺。
3.6联合体、分包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7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委托运输的,须提供与持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的运输委托合同),投标人承诺运输车辆应当采用危险废物运输专用车辆,运输过程必须具备防扬洒、防泄漏措施和相关安全环保应急处置措施,中标人能够保证提供足够数量的运输车辆,确保满足辽河石化公司危险废物拉运转移需要。
3.8危险废物跨省或跨市转移审批手续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办理,辽河石化公司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跨省或跨市转移审批手续完成时限为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如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跨省或跨市转移审批手续,中标单位应及时通知辽河石化公司,并提供文字版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同时终止合同履行。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3.9乙方具有铂金垫付能力,用于辽河石化公司新采购催化剂加工,投标厂家考虑处置费用的同时,需承诺认可该情况存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19日18时至2026年1月26日 24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②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③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可在订单详情中通过扫码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style="box-sizing: inherit;">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5.3,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2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
(操作路径:登录 style="box-sizing: inherit;">5.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6年1月30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辽河石化公司 |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21号 |
联系人:张勇 | 澄清异议受理: 联系人(异议):李双辰、李孟阳 联系电话(异议):024-86916260 电子邮箱(异议):syfyh@ |
电话:0427-7659549 | 标书售卖、发票和保证金等事宜: 电子邮箱:sylsc@ |
2026年1月
附件:中金支付--投标商操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