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P-DY-20260119-000021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宁波海运宁波海运2026年度“明州76”轮年度运输合同秦皇岛港船舶代理服务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物料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税率
交付时间
交货地点
采购需求单位
行项目备注
1
船舶拖轮服务
1
项
6%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秦皇岛港
2
船舶代理服务
48
项
6%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秦皇岛港(按元/航次)
3
停泊服务
1
项
6%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秦皇岛港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宁波海运2026年度“明州76”轮年度运输合同秦皇岛港船舶代理服务拟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向秦皇岛华达船务有限公司采购此服务。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拓展市场业务,2026年1月,我司与秦皇岛华达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华达”)签订了《“明州76”轮2026年度运输合同》(以下简称“长协合同”),主要航线为秦皇岛港至屺母岛港,货种为煤炭。“明州76”轮执行长协合同中约定由“秦皇岛华达”指定秦皇岛和屺母岛的船舶代理公司。目前,“秦皇岛华达”已出具代理指定函,指定秦皇岛的船舶代理公司为秦皇岛华达船务有限公司。跟据长协合同约定,“秦皇岛港的船舶代理由秦皇岛华达船务有限公司指定,代理费为3000元/航次。上述船舶代理单位,根据市场调研,服务情况良好,总体运作有效。为了保证公司船舶能顺利靠离码头,确保合同顺利履行以及应对港口代理的特殊情况,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秦皇岛船舶代理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符合公司《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包括需要采购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的规定要求。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秦皇岛华达船务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东港路109号301室
八、公示有效期: 2026-01-19 至2026-01-22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王工
电话: 18358561522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WANG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