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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食堂和招待所后厨劳务承包项目意向公开
我单位对某部食堂和招待所后厨劳务承包项目(2026-JLYJPF-F1001)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某部食堂和招待所后厨劳务承包
二、项目编号:2026-JLYJPF-F1001
三、服务需求:
本项目根据采购人食堂和招待所日常就餐保障情况,为后厨提供人员服务。保障对象包含4个食堂及1个招待所的后厨,涉及5个服务点,保障人员共计1200余人。项目共分为5个团队,共拟配备52-57名炊事服务人员,包含餐厅经理、厨师长、厨师、切配工、面点师、特色小吃工、服务员、洗碗工等。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合同一年一签,以考评结果为依据的形式组织实施。
服务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丰台区、石景山区
四、最高限价:18739258元(3年总预算)。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成立3年(含)以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外资控股、外资参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近五年内具有承接过食堂后厨外包服务项目业绩。
(五)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
(六)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暂停资格列表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李先生
地 址:北京市
联系方式:010-66709085、15801538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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