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第二人民医院熏蒸治疗仪及遥测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竞争性磋商条件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资金已落实。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大理市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大理市第二人民医院熏蒸治疗仪及遥测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理市第二人民医院熏蒸治疗仪及遥测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C53LX0326001025
3、★最高限价:人民币11.00万元
4、采购范围:完成大理市第二人民医院所需的医疗设备采购,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最高限价(万元)
★小计(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1
否
熏蒸治疗仪
1
台
5.00
5.00
11.00
2
否
遥测心电监护仪
4
台
1.5
6.00
★注:供应商须对所投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处理。
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6、★交货地点:大理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7、★交货方式: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完成。
8、★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及采购人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9、★质保期:自验收合格开始使用后开始计算≥1年。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定证明。
2、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②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以下(1)、(2)、(3)三者之一;若供应商成立时间短,不足以出具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供应商,则提供以下(2)、(3)二者之一。
(1)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及“四表一注”,“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及其附注;
(2)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备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2)或(3)。
4、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7、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参照开户许可证中的相关内容填写,所填账户将作为办退磋商保证金的默认关联账户(开户户名应与公司名称一致,否则按无效账户信息作废处理);④联系人、联系手机、联系电话、联系传真、联系邮箱需如实填写;⑤因信息填写不准确造成无法联系及无法接收电子文档而不能按时参与投标,责任自负。)(3)提交审核。(4)审核通过后,供应商登录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确认、线上缴费和下载标书。供应商注册咨询电话:0871-65388167。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6年2月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及磋商地点:云南省大理市经济开发区五台路8号汉庭酒店旁(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1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六、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本网站”(
联系人:王工
系统操作及技术问题咨询
电话:0871-65388167、0871-65376713
联系人:李工
地点: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51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