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211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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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text-align:center;font-size:40px;font-family:"宋体";margin-top:20px;.content{font-size:20px;height:20pt;font-family:"宋体";margin-top:20px;width:90%;margin:0auto;.paragraph{text-indent:2em;{本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精河县水利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博州精河县托托镇
2.项目规模:托托灌区面积2.78万亩,本次管道工程实现0.82万亩井水加压滴灌变为河水自压滴灌。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E6527003913001454001001
{本项目
托托灌区面积2.78万亩,本次管道工程实现0.82万亩井水加压滴灌变为河水自压滴灌。地质勘察、测量、设计,包含初步设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设计等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门的技术审查并获取批复文件,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的问题(派出驻现场设计代表),并达到有关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报告的批复等工作要求,以及参与业主进行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专业(灌溉排涝)乙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能力;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具有1项类似业绩;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行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担任过1项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且在公开期内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3)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1月21日至2026年02月09日。
2.获取方式:请使用移动CA数字证书登录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