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烟草梅州市有限公司兴宁市分公司宣传物料
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烟草梅州市有限公司兴宁市分公司的委托,对广东烟草梅州市有限公司兴宁市分公司宣传物料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项目招标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广东烟草梅州市有限公司兴宁市分公司宣传物料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穗科ZBDL2025098)
二、项目性质/资金非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三、项目标的
3.1项目内容
招标内容
预算金额
服务期
广东烟草梅州市有限公司兴宁市分公司宣传物料定点采购项目
25万元(5万元/年)
5年
3.2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招标项目内容。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高于预算金额,将导致投标无效。
四、投标人资格:
4.1根据烟草行业对存在不良行为投标人的管理要求,被列入烟草企业存在不良行为投标人库的投标人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招标人出具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4.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具有相关的宣传物料经营范围,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必须具有总公司或上级机构出具的合法授权书(有效范围、有效时间内出具的授权书,多层授权关系证明文件须明晰并加盖相应授权公司公章),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或上级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可使用其总公司或上级机构的财务状况、人员信息、公司资质等资料。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2.9格式提供承诺函)。
4.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起计算)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按投标文件2.6格式提供承诺函)。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响应。
4.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