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查询对象为企业; “”( ,查询对象为企业】;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5日09时30分;
评标时间:2026年01月15日09时40分;
定标时间:2026年01月21日11时00分;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李翔(组长)、刘岩、徐智媛、高洁、王东峰
定标委员会成员:刘树林(组长)、王东峰、赵威、李雯彦、张铮
五、核查信息:
定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核查内容包括投标人产品技术参数、供货、安装、调试方案、技术培训与指导方案、企业业绩、服务承诺、售后服务方案等;
经定标委员会成员核查后所有中标候选人均通过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