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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隧道清洗装置项目(第三次)公开比选公告
公告名称:
智能隧道清洗装置项目(第三次)公开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
广东
发布时间:
2026-01-21
详细内容:


智能隧道清洗装置项目(第三次)公开比选公告



广州地铁集团运营事业总部就智能隧道清洗装置项目(第三次)进行公开比选,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业主单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



二、项目名称:智能隧道清洗装置项目(第三次)



三、实施地点:广州地铁线网、车辆段(场)、办公场所等



四、项目概况:



广州地铁正在研发一种智能隧道清洗装置,该装置以既有平板车为搭载平台,能快速清除隧道表面污染物,满足广州地铁相关线路的隧道清洁维护需求。本项目由承包商负责提供智能隧道清洗装置所需的全部设备集成供货,并承担清洗系统相关的技术咨询与技术支持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及工作量详见比选文件。



五、承包方式:单价包干



六、主要工



































序号





服务内容





计量单位





预计数量





1





智能隧道清洗装置设备集成供货技术咨询与技术支持









1





注:具体的工作量详见本项目的公开比选文件。





七、项目比选控制价:970000元。





八、响应人资格合格条件:



1.响应人参加比选的意思表达清楚,响应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人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报名。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下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以下载比选文件截止时在 “信用中国”网站(

4.投标人具有自20201月1日至响应报名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项目业绩经验。(需提供盖章合同文件、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同类项目业绩是指包含以下①或②内容的设计、生产、建设、研制或改造类项目业绩:① 供水装置、喷淋装置、喷雾装置、清洗装置相关项目;② 轨道交通工程车或工艺装备相关项目。



5.响应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响应申请人声明。



6.关于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需提供附件二:非联合体承诺函)。



7.在本公告发布时,响应人未在以往广州地铁工程项目中因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期限内)(名单详见附件三)。



8.未在比选公告第八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响应人若中选,须在双方签署合同时,再次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按中选候选人排名次序,选择余下中选候选人中排序最高的候选人作为中选人。





九、响应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响应登记及下载比选文件,响应单位须在公告登记的时间内在城轨采购网办理报名登记。



本项目在城轨采购网进行比选全流程操作,响应人登记前须在城轨采购网(



十、若本项目通过技术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人不足2名时,则本次比选失败。比选人分析比选失败原因,修正比选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相关比选。比选人因两次或多次比选失败,需申请改变比选方式或不比选的,参照《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7〕5号)的第四十七条规定执行。





十一、潜在响应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比选公告及比选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事业总部,电话:(020)83154392,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31楼。





十二、本公告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 style="font-size: 10.5pt; font-family: 宋体">“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城轨采购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城轨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三、发布比选公告时间:



20261 21 日至2026128 2359 分。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投标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并从下载招标文件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登记及下载文件时间、地点:



登记及下载比选文件开始日期:20261 21 日。



登记及下载比选文件截止日期:20261 28 日。



登记及下载比选文件地点:城轨采购网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



1.加密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6231010



2.备份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 239:50-10:10



3.备份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66号荔胜广场北塔26楼城轨采购交易中心开标2室。



4.开标时间:2026231010



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人: 吴工



联系电话:020- 83157954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二












附件一:响应申请人声明



响应申请人声明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智能隧道清洗装置项目(第三次)响应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响应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响应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失信行为。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19)在近三年内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在 “信用中国”网站(

21)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选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响应文件技术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22)响应人须确保响应保函真实、有效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选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中选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八、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选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响应文件经济部分的人员、业绩 、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九、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后续市交通局如有最新通知,以市交通局正式通知文件内容为准。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一年。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二:非联合体承诺函



非联合体承诺函





致: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智能隧道清洗装置项目(第三次)比选文件中的要求,我方在此承诺:我方不以联合体响应



特此声明。





响应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期:












附件三: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1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2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3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4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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