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委托,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选取分行营业部烟台青华中学场景合作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选取分行营业部烟台青华中学场景合作集中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LCYT2026014
三、项目情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选取分行营业部烟台青华中学场景合作集中采购项目,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包:
第一包:智慧校园平台采购;
第二包:电子设备及配件采购;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参与一个包或多个包的投标,但每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取一个包。如投标人在多个包中评标总得分均排名第一,则按包号顺序中取,其他包由评标总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中取,以此类推。
(一)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二)中标单位数量:每包各1家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四)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五)供货安装期:投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将合同履行所需要的全部软件设备运送至学校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并可正常投入使用,投标人可提供更快的供货安装期。
(六)付款方式:
第一包:
1.招标人在中标单位完成智慧校园平台软件安装调试,学校、招标人、中标单位共同验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后60日内招标人向中标单位支付智慧校园平台软件合同款的90%;
2.满足以下条件后60日内招标人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款的10%;
(1)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后;
(2)学校出具质保期内系统软件平稳运行验收单;
(3)合作期内,当有其他银行或第三方机构和烟台青华中学合作与本合作项目中有冲突的内容,造成招标人利益受损,招标人有权不支付剩余所有的合同费用。
第二包:
1.招标人在中标单位完成所有电子设备、电子配件安装调试后,学校、招标人、中标单位共同验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后60日内招标人向中标单位支付电子设备、电子配件合同款的95%;
2.满足以下条件后60日内招标人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款的5%;
(1)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后;
(2)学校出具质保期内电子设备、电子配件平稳运行验收单;
(3)合作期内,当有其他银行或第三方机构和烟台青华中学合作与本合作项目中有冲突的内容,造成招标人利益受损,招标人有权不支付剩余所有的合同费用。
(七)资金企业自筹。
(八)招标预算:本次招标总预算为193万元(含税),其中第一包采购预算为97万元(含税)、第二包采购预算为96万元(含税),各包报价超过各包招标预算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须具有自身承担的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企业类智慧园区或学校类智慧校园业绩。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明确数据处理的相关约定。
五、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6年1月22日8时30分至2026年1月28日17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地点: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鲁东分公司(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41号金融大厦21楼2102财务部)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投标人须将联系人、联系电话(办公电话、手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发票开具信息、邮寄地址(如需邮寄)、标书费(只接受投标人对公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底单发送至邮箱15666759203@并电话告知,报名咨询电话:0535-6262179。
凡有意报名的投标人未注册中国银行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的,请登录“中国银行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网址: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烟台莱山支行
开户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鲁东分公司
账号:38110188000199244
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41号金融大厦21楼
邮 编:264000
电 话:0535-6262179
联 系 人:张力伟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联 系 人:吕经理
电 话:0535-6599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