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通用凭证项目
(第二次)招标公告
青海中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根据省分公司领导的批示及金融业务部《关于采购通用凭证的请示》(工作通知〔2025〕761号)的相关内容,完成通用凭证供应商采购工作。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通用凭证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通用凭证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QHZX-GZHW-2025-069
三、项目概述:该项目预算金额为25.5万元(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款以及运输费、包装费等伴随服务的费用,以及实现本合同规定事项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预计采购全省三年通用凭证30000本,按年向供应商下发订单。设最高投标限价总价25.5万元,设最高投标限价单价8.5元/本。(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四、招标内容:预计采购全省三年通用凭证30000本,按年向供应商下发订单。设最高投标限价总价25.5万元,设最高投标限价单价8.5元/本。
五、交货期:下发订单后10个工作日内免费将通用凭证发货至指定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24号)且达到验收标准。
六、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七、最高投标限价:设最高投标限价总价25.5万元,设最高投标限价单价8.5元/本。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每包最高投标限价为/,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标的名称)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八、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2026年01月28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 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包报名,报名需要上传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文件费用为每包500元,投标人应将获取文件时的报名资料和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户名:青海中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西万达广场支行
开户行号:103851004307
账号:28043001040001791
注:投标人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