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2、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要求: 3.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3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4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具有相关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 3.5上述人员还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及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增加和增派相关专业人员。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tyle="text-align: left;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6px; height: 2;">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