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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鄞州区瞻岐镇2023年度河道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期)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中竖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上级补助5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瞻岐镇岐化村、东二村、南一村项目规模:清淤段河道中心线总长约为4888米,总清淤量约为31474立方米。招标控制价:767125元计划工期:90日历天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2023年度河道排涝能力提升工程等施工及保修期责任(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标段划分:1个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3.4 信誉要求:3.4.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 2.4000878198),然后登录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 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电子格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6日9时30分)前上传至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的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369号新府银座三号楼902室联 系 人:钱丽娟、葛琳洋电 话:0574-28803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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