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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市][招标/资审公告]任丘市城区排水改造提升项目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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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任丘市][招标/资审公告]任丘市城区排水改造提升项目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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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6-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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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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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市城区排水改造提升项目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丘市城区排水改造提升项目设计已由任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任丘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任丘市城区排水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任发改审字【2025】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对北站中路区域路段(永丰渠—燕山道)、城区花园里小区、渤海路火车站附近、中华路与泰山道交叉口等7处积水区域建设排水泵站及雨污水管网。改造d800-d2200雨水钢筋混凝土管约3717米,DN500-DN600污水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B型)约800米,新建泵站5座,改造泵站14座,并对破损路面进行恢复,以及建设闸门井、收水井等附属设施。建设地点:
任丘市城区 ,建筑功能: 为更好的解决城区排水问题,构建更完善的城区排涝体系,满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及民生需求 。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专业设计与深化(二次)设计、竣工图编制。并负责现场及地形数据测量、复核,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或业主需求,调整设计方案,并出具变更图纸。提供相关图集、技术规范、CAD电子及纸质图纸,电子图纸需与纸质图纸一致,且保证不加密、不设条件、不设期限。各专业设计代表驻现场服务,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设计成果各专业满足正常施工和验收的要求,通过审图单位审核,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审批工作,至项目审批完成等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一)投标人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资质;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3.4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二)拟派设计负责人3.5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注册工程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6
自 年 月 日以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3.7 / 。(三)其他3.8
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9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冀信息报送”。3.10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水排水专业设计人员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22
09:00至2026-01-27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2-11
09:00,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8.1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形式评审。8.2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8.3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1)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综合考虑本项目实际情况收取 7740.00元。(2)付费主体:招标人支付。8.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项目竣工验收(完成施工图设计30天)。8.4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8.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向 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史军,联系电话:0317-3330822或代理机构:任丘鑫凯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胡英楠,联系电话:0317-3390376提出。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质监科
电话:
0317-3330821
电子邮箱:
//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使用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2)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澄清、更正、补疑、答疑、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告、中标结果公告等。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3)收费标准:0元。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
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任丘鑫凯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任丘市渤海路
地址:
任丘市
邮编:
062550
邮编:
062550
联系人:
史军
联系人:
胡英楠
电话:
0317-3330822
电话:
0317-339037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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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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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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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rqxkl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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