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精神疾病流调研究对象补偿物资采购(四次)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省精神疾病流调研究对象补偿物资采购(四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办公楼3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云南省精神疾病流调研究对象补偿物资采购(四次)。
2、项目编号:Q53A00325001770C3。
3、采购内容:对云南省精神疾病流调研究对象补偿物资进行采购,其中包括毛巾、香皂4416份,笔袋、盒装黑色碳素笔1356份。
★注:(1)各供应商须对所投项目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预算金额:人民币7.0125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6.9924万元(其中毛巾、香皂10元/份,笔袋、盒装黑色碳素笔19元/份)。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定凭证;
1.2财务状况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的声明函(内容格式自拟);
1.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内容格式自拟);
1.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内容格式自拟);
1.5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6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包的本次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云南省传染病医院
地址:昆明市安宁市太平镇石安公路28公里处
联系方式:刘老师(0871-68651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办公楼311室
联系方式:朱云、郑艳、吕琦(0871-653227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云、郑艳、吕琦
电话:0871-65322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