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金浩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张家港市高铁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张家港站东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张家港站东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Z-TQ-GK-2026-CG-0004
采购预算:132万元
最高限价:132万元
服务期限:约 97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核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高铁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需的张家港站东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可提供总公司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扫描件/电子件);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扫描件/电子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电子件);
7、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四)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22日至2026年01月29日,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张家港市限额以下(国企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监督电话:0512-56922382
张家港市金浩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