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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区】杨尚昆故里管理处建设文物库房项目EPC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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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潼南区】杨尚昆故里管理处建设文物库房项目EPC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重庆 |
发布时间: |
2026-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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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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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尚昆故里管理处建设文物库房项目EPC招标公告
【2026-01-22 18】
中
杨尚昆故里管理处建设文物库房项目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杨尚昆故里管理处建设文物库房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项目审批或核准机关名称)以 企业投资备案(2512-500152-04-01-571833)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潼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潼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潼南区大佛街道石院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约 1000m²,建筑面积约 1221m²,地下一 层,地上两层。主要实施土建、装修、设施设备及其它配套工程。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约1130万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880万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使用,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保修工作和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发出的澄清(答疑)及修改(补遗)等通知文件、技术交底等。具体范围如下:
(1)设计部分: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全部设计工作;工程施工现场设计代表服务及后期服务、变更设计等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阶段审批手续的办理工作;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图,配合完成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完工验收、交付使用直至缺陷责任期结束、竣工验收等工作。
(2)建筑安装部分:包括工程施工、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及安装、调试(若有),直至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工作。
(3)总承包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等全面管控和负责,完成本项目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发包人接收使用。各阶段设计成果必须经过发包人审定后方可实施。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招标由项目业主和总承包人共同招标,招标文件等必须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27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 30日历天;□其他服务 日历天;
□专业设备材料到货时间: 日历天;
☑施工工期: 240 日历天;
□节点工期要求: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方式二:本项目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以上。
□方式三: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以上。
□否, 。[:填写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I、Ⅱ项资质;
I.具备以下(1)或(2)或(3)项工程设计资质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Ⅱ.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负责施工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并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必须满足第 1.4.1 项资格条件中的相应要求。
(2) 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 家, 其中负责施工的施工单位不超过 1家, 负责设计工作的设计单位不得超过1家, 并均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3) 联合体牵头单位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4) 签订联合体协议后,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对本项目单独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5.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7:30:00(北京时间)前。
5.3招标人应于2026-01-27 17:3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2-13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6.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市潼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金佛西路225号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98号2幢10-12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人:
钟老师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023-44578229
联系电话:
023-60391733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监督部门:
电话:
2026年01月21日
[50022320260121001010101].CQZF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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