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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荣昌智能包裹柜格口设备框架采购项目采购(第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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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2025年荣昌智能包裹柜格口设备框架采购项目采购(第三次) |
| 所属地区: |
重庆 |
发布时间: |
2026-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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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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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荣昌智能包裹柜格口设备框架采购项目采购(第三次)
未终止
非快采
:2026-01-22
正文
正文
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荣昌智能包裹柜格口设备框架采购项目(第三次)(标段编号:CQBBFA20251218005311),采购人为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1)采购人: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
(2)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框架协议执行期限:双方同意由乙方作为甲方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本项目所涉及的] 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合同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本项目所涉及的] 服务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合同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合同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本项目所涉及的] 服务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合同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1)采购内容:智能包裹柜设备框架采购,内容包含1套(主柜、副柜等),总格口数不少于1350个。包括但不限于室内柜主柜、室外柜主柜、室内柜副柜、室外柜副柜、安装调试等工作内容。
(2)★最高限价:供应商在 “基准价格表”基础上统一报折扣系数,本项目最高折扣系数限价为100%。供应商所报折扣系数高于最高响应折扣系数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5年荣昌智能包裹柜格口设备框架采购项目
2025年荣昌智能包裹柜格口设备框架采购项目
-
1
荣昌
双方同意由乙方作为甲方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第一成交供应商,份额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5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6 本次询比
2.1.8 项目团队: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包括:
①项目经理1人;
②现场支撑人员不少于2人。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3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3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7 产品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物联网智能设备类)业绩证明材料,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3万元(含税)。如供应商为响应产品代理商的,可提供其制造商的产品业绩或供应商代理该制造商的产品业绩;如供应商为响应产品制造商的,可提供制造商自身产品业绩或代理商销售其产品的业绩。
2.4.5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22日17时30分00秒至2026年01月25日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30日09时3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
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51号
地 址:
/
邮 编:
400042
邮 编:
/
联 系 人:
陈静
联 系 人:
/
电 话:
19122549644
电 话:
/
电子邮件:
19122549644@
电子邮件:
/
网 址: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
2026年01月22日
询比标包文件
2025年荣昌智能包裹柜格口设备框架采购项目采购(第三次)
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荣昌智能包裹柜格口设备框架采购项目(第三次)(标段编号:CQBBFA20251218005311),采购人为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1)采购人: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
(2)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框架协议执行期限:双方同意由乙方作为甲方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本项目所涉及的] 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合同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本项目所涉及的] 服务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合同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合同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本项目所涉及的] 服务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合同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1)采购内容:智能包裹柜设备框架采购,内容包含1套(主柜、副柜等),总格口数不少于1350个。包括但不限于室内柜主柜、室外柜主柜、室内柜副柜、室外柜副柜、安装调试等工作内容。
(2)★最高限价:供应商在 “基准价格表”基础上统一报折扣系数,本项目最高折扣系数限价为100%。供应商所报折扣系数高于最高响应折扣系数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5年荣昌智能包裹柜格口设备框架采购项目
2025年荣昌智能包裹柜格口设备框架采购项目
-
1
荣昌
双方同意由乙方作为甲方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第一成交供应商,份额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5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6 本次询比
2.1.8 项目团队: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包括:
①项目经理1人;
②现场支撑人员不少于2人。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3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3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7 产品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物联网智能设备类)业绩证明材料,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3万元(含税)。如供应商为响应产品代理商的,可提供其制造商的产品业绩或供应商代理该制造商的产品业绩;如供应商为响应产品制造商的,可提供制造商自身产品业绩或代理商销售其产品的业绩。
2.4.5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22日17时30分00秒至2026年01月25日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30日09时3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
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51号
地 址:
/
邮 编:
400042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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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陈静
联 系 人:
/
电 话:
19122549644
电 话:
/
电子邮件:
19122549644@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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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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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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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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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
2026年01月22日
询比附件
询比公告.pdf
2026-01-22 17: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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