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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电信2026年某平台运维及信息系统建设部署项目询比公告(标包2:系统建设及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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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兰溪电信2026年某平台运维及信息系统建设部署项目询比公告(标包2:系统建设及部署) |
| 所属地区: |
浙江 |
发布时间: |
2026-0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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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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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电信2026年某平台运维及信息系统建设部署项目询比公告(标包2:系统建设及部署)
未终止
非快采
:2026-01-26
正文
正文
本询比项目为兰溪电信2026年某平台运维及信息系统建设部署项目(标段编号:ZJBBFA202601200026),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兰溪某平台运维服务,以及在该平台上建设部署一套信息库系统,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服务地点:兰溪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平台运维
平台运维
-
1
兰溪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后1年
2
系统建设及部署
系统建设及部署
-
1
兰溪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部署上线
本项目划分标包。标包1:平台运维,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
标包2:系统建设及部署,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部署上线。运维服务期1年。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标包2最高响应报价限价为16981.13元(不含税总价),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①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参与标包2的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须具备至少1个系统开发的业绩案例。供应商须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文件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2月0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0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0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27日08时30分00秒至2026年01月30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03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兰溪市丹溪大道37号
地 址:
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217号近江时代大厦B座1705-1706室
邮 编:
321000
邮 编:
310040
联 系 人:
倪工
联 系 人:
刘佳瑶、黄凯鲁
电 话:
19906569025
电 话:
18143187155(刘)、18969905488(黄)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纪检监督电话:0579-82372027
网 址:
/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 号:
11001042200056069452-0015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6日
询比标包文件
系统建设及部署
本询比项目为兰溪电信2026年某平台运维及信息系统建设部署项目(标段编号:ZJBBFA202601200026),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兰溪某平台运维服务,以及在该平台上建设部署一套信息库系统,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服务地点:兰溪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平台运维
平台运维
-
1
兰溪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后1年
2
系统建设及部署
系统建设及部署
-
1
兰溪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部署上线
本项目划分标包。标包1:平台运维,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
标包2:系统建设及部署,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部署上线。运维服务期1年。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标包2最高响应报价限价为16981.13元(不含税总价),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①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参与标包2的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须具备至少1个系统开发的业绩案例。供应商须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文件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2月0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0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0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27日08时30分00秒至2026年01月30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03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兰溪市丹溪大道37号
地 址:
杭州市上城区婺江路217号近江时代大厦B座1705-1706室
邮 编:
321000
邮 编:
310040
联 系 人:
倪工
联 系 人:
刘佳瑶、黄凯鲁
电 话:
19906569025
电 话:
18143187155(刘)、18969905488(黄)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纪检监督电话:0579-82372027
网 址:
/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 号:
11001042200056069452-0015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6日
询比附件
询比公告.pdf
2026-01-26 18: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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