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路建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安某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询价公告
因工程施工需要,广西路建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安某项目决定对施工用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询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范围:
标件名称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计划采购量 |
使用工程部位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材质要求 |
备注 |
标段I |
混凝土 |
C20 |
m³ |
530 |
1#-4#楼 |
西安市未央区西安某项目 |
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 |
满足图纸设计和施工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最新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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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 |
C25 |
m³ |
1875 |
混凝土 |
C30 |
m³ |
15500 |
混凝土 |
C35 |
m³ |
2650 |
混凝土 |
C40 |
m³ |
3650 |
混凝土 |
C45 |
m³ |
550 |
合计 |
m³ |
24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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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双方结算数量为准,供方应考虑数量调整的相关风险,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二、质量标准:混凝土质量须满足图纸设计和施工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最新标准,如下:
《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
《混凝土外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2013)
《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 10-2011)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2011)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23-201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23)
《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2008)
《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T50146-2014)
《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22)
《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 190-2010)
三、报价说明:
- 报价包含原材费用、加工费、装车费、运杂费、税金、合理利润等一切费用,在协议执行期内为固定价。在协议执行期间,结算单价不予调整,亦不免除供方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供方应充分考虑交货期、交货地点等相关因素;
- 需方会对响应报价进行评审,如报价单位的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需方有权要求报价单位出具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报价单位不能合理说明或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低于成本价报价,应否决其响应报价;如报价单位明显高于市场价格,需方有权要求报价单位出具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报价单位不能合理说明或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高于市场价报价,应否决其响应报价;
四、供货要求:
(一)供货期限:2026年1月30日至项目工程结束,具体视项目施工进度而定;
(二)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及项目施工图纸要求,若不符合将进行退货处理,因产品不合格对工程项目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三)送货地点:西安市未央区西安某项目
(四)产品需随车附产品质量证明书等相关检测报告。
五、评选要求:
(一)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法,推荐有效综合报价(不含税)最低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二)若本次采购出现两家及以上的报价单位的报价(不含税)相同且最低时,优先推荐在电子招采平台上响应报价最早的报价单位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三)若有效综合报价(不含税)排名第一的报价单位主动放弃成交(需出具书面说明)或被投诉且经核实后情况属实的,或因各种因素无法履约的(需出具书面说明),则取消其成交资格,由供方重新发起采购。
六、质量保证金:
(一)供方应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负责。
(二)为保证需方的利益,每次结算时,需方扣付货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
(三)质量保证金在需方交工验收后,由供方以书面形式向需方提交退还质量保证金的申请,供需双方对供货情况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按需方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办理质量保证金退还手续,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如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纠纷,且质量纠纷的解决日期超过质量保证期,则质量保证金待纠纷最终解决后由供方以书面形式向需方提交退还质量保证金的申请,供需双方进行核实无误后返还,但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并不免除供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七、结算方式:
(一)一票制结算,月结,供方需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到场验收合格后,供需双方进行结算,结算完成后供方提供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的97%。
(二)如合同有效期内,因税收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税率(征收率)发生调整的,与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税率(征收率)不一致时,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自增值税税率(征收率)变化之日起,对本合同金额依据变化后的增值税税率(征收率)进行测算后进行补充调整。
(三)需方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广西路建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50100MA5PW81Q43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凤翔路19号信达大厦五-六层办公
注册电话:0771-8060063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开户账号:771902251010902
八、注意事项:
- 报价单位严禁擅自变更报价清单,如变更的视为无效报价,按否决其响应处理;
- 报价填写不全的视为无效报价,按否决其响应处理;
- 禁止报价单位串通报价,禁止进行不公平竞争的相关行为,如出现以上情况,否决其响应资格,并且采购方有权终止本次采购。
- 报价单位响应报价成交后,若以各种理由不按约定供货的,我单位有权把该单位拉入黑名单,并禁止其再次参与我公司的采购活动。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
十、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一)报名方式:登录“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后在左侧菜单栏点击【项目管理】-【我要报名】进行报名。
(二)报名后再进行网上响应报价,供应商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栏【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在项目信息列表,点击【参与项目】,自行查看并响应报价;
(三)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28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
(四)开启报价时间:2026年1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五)逾期未进行网上报价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上述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另行通知。
十一、成交结果公示媒介:
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
十二、联系方式:
- 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招采中心:0771-2516388
- 项目联系人:庞先生18174121648
广西路建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