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徐州高新区高家营片区排水工程项目(一期)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3010380000985
项目名称
徐州高新区高家营片区排水工程项目(一期)
标段编号
E3203010380000985003001
标段名称
徐州高新区高家营片区排水工程项目(一期)--长兴路、华泰路等监理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1月29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2月28日
工程类型
工程监理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1.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的徐州高新区高家营片区排水工程项目(一期)-长兴路、华泰路等监理已经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高审【2025】21号;工程所需资金财政拨款,已落实;现对本工程的监理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江苏旭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高新区高家营片区。
3.2工程规模:高家营片区长兴路(欣欣路-湘江路段)、欣达路(京沪铁路-长兴路段)、欣丰路(奎河东路-长安路)、华泰路(玉泉河南路-康平路)以及奎河东路(财发铝业-湘江路段)等改建DN600-2.4×2.4雨水管网约5.26km,改造DN400-DN500污水管网约3.6km。
3.3招标范围(委托监理的范围及内容):1)施工阶段: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即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安全、质量、进度,进行工程建设的合同与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做好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参与竣工结算审核;履行安全监理责任;协助委托人,对于上述工程自准备期至竣工验收前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作协调、安全文明和环境保护实施全面管理;对缺陷责任期内施工承包人实施的本工程的未完成工作、缺陷修补与缺陷调查工作的监理服务,参与施工工程结算审核等。
2)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3.4要求工期:30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5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6合同估算价:项目总投资约3771万元,监理招标控制价约58.037万元。
4.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壹个标段。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5.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3.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建工程。
(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监理服务。
5.3.4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5.3.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