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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石滩镇永福路改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广东 |
发布时间: |
2026-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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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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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滩镇永福路改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512-440118-04-01-879894
投资项目名称
石滩镇永福路改建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石滩镇永福路改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名称
石滩镇永福路改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
资金来源
财政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区级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西起一号路与二号路十字交叉口,东至现状江龙二号路终点,全长约95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为30km/h,标准段道路红线宽为26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对现状两车道拓宽至规划26m双向四车道,道路两侧增设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慢行系统,对部分电力管沟迁改,给排水管线以利 用为主,同步实施通信、照明、交通、绿化等工程。
招标内容
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完成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相关报批手续、包编制竣工图,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保修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等。
工期(交货期)
18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2026.376689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 □单跨2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工程 □直径1米以下供水管道 □直径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等。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且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人登记时一致;项目负责人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02-10 00: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3-02 09:0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3-02 09:0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6-03-02 09:00:00
开标地点
21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招标人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解放南路38号
招标人联系人
姚工
联系电话
020-82926222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弘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菜园路13号二幢301房之一
招标代理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13422202875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32821156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详情见操作手册(点击下载),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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