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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7年排水设施大中修及技改项目监理(标段三)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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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2026-2027年排水设施大中修及技改项目监理(标段三)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广东 |
发布时间: |
2026-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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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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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7年排水设施大中修及技改项目监理(标段三)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601-440100-04-05-831471
投资项目名称
2026-2027年排水设施大中修及技改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2026-2027年排水设施大中修及技改项目监理
标段名称
2026-2027年排水设施大中修及技改项目监理(标段三)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中心城区(越秀区、天河区、荔湾区、白云区、海珠区、黄埔区、番禺区(大学城片区))
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负责广州市城市排水公司所辖范围内排水设施维修改造的监理工作。
招标内容
排水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所辖范围内排水管网(含附属窨井、管内闸阀、拍门等设施)的维修、抢修、改造、内涝治理及错漏混接整改等工作。承包人负责上述项目的监理工作。
工期(交货期)
合同暂定实施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24个月或发包人的预测金额达合同暂定价时止。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72.92565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1)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5〕187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监理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二)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三)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二)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四)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将核查其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情况,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中标人可依法答辩。
3.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①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②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③需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5年12月或2026年1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 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3.6 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且总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已签字确认。
3.7 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注:惩戒对象及依据《全国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基础清单》(2025版)。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①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②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③需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5年12月或2026年1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条件不设置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02-10 00: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3-05 08:3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3-05 08:3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6-03-05 08:30:00
开标地点
2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招标人
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26楼
招标人联系人
丁工
联系电话
020-34391909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林工、段工、萧工
联系电话
020-83543598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20-88521061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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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详情见操作手册(点击下载),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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