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排查及备案登记
购买主体: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性质:行政单位
资金预算:60000.00元
二、购买内容
(一)采购主要内容:按照《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要求,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对380余家涉消耗臭氧层物质销售维修企业完成信息注册、业务范围、备案材料、报表等相关信息和材料的审核,开展数据查询、汇总等工作。
三、购买项目的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接主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熟悉相关工作流程、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服务机构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本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凡涉及采购需求的所有内容,均以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为准,不得擅自增减或修改。
(七)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四、服务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五、目标要求
《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消耗臭氧层物质的销售单位;从事含消耗臭氧层物质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不需要申请领取使用配额许可证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使用单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办理备案手续。按照要求,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信息管理系统企业注册信息、业务范围、备案材料、报表等相关信息和材料的审核,以及数据查询、汇总等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川
联系电话:0871-64145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