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MY-202602
项目名称:晶桥镇民政服务站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最高限价:45万元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会计报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专业设备说明、技术管理人员情况说明、专业技术资质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成立未满一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琉璃路67号湖韵怡居B15幢106室
2026年2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琉璃路67号湖韵怡居B15幢106室
2026年2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琉璃路67号湖韵怡居B15幢106室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或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2、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