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2026年建水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建水县民政局
行政区域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公告时间
2026年02月10日10:40
评审专家名单
范骅(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官虹英,龙发俊,张忠伟,普晓芬
总中标金额
¥244.51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tyzb123456
项目联系电话
蒋媛伊
采购单位
建水县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建水县钟灵路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3-7611406
代理机构名称
红河拓宇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建水县盛世临安二期10-12商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蒋媛伊
附件:
附件1
成交结果公示.docx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3
2026年建水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docx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HZC2026-G3-00023-HHTY-0001
二、项目名称:2026年建水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2026年建水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
供应商名称:建水县建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临安镇碗窑路66号建水县临安镇人民政府
中标金额(万元):244.51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75.64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2026年建水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
名称:2026年建水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
服务范围:建水县边疆、山区、少数民族、欠发达、开放的县情,迫切需要实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按照“精康融合行动”有关部署要求,围绕实现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和融入社会、减轻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及社会总负担目标,探索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简称精康服务)模式、统筹布局精康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精康社会服务机构负责人和直接服务人员的服务能力和素质,提高精康服务质量和水平。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时间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范骅(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官虹英,龙发俊,张忠伟,普晓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的收取,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金额:3.378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建水县民政局
地址:建水县钟灵路4号
联系方式:0873-76114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红河拓宇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建水县盛世临安二期10-12商铺
联系方式:蒋媛伊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tyzb123456
电话:蒋媛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