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桃城开发区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一期二标段(充电桩、电子屏、公交站牌、交通信号系统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衡水桃城开发区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一期已由衡水市桃城区行政审批局以衡桃审招标核字〔2023]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衡水桃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地方专项债券及区财政统筹安排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衡水桃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本项目总投资591.74314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万元,建设规模:一标段人民路南北两侧部分污水管道更换工程、二标段充电桩、电子屏、公交站牌、交通信号系统安装工程(2)建设地点:河北衡水桃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计划工期:90日历天。(4)质量标准:合格。(5)其他:/。2.2招标范围:河北衡水桃城开发区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一期二标段(充电桩、电子屏、公交站牌、交通信号系统安装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344.73572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3.3.3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3.3.4其他:/。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5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二)拟派项目经理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拟派项目经理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9/。(三)其他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2-1000:00至2026-02-14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