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委托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6年主配网技改第一、二批预计划项目施工采购需求计划-配网技改组织询比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项目编号:HG20260104-031
2.2采购项目名称: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6年主配网技改第一、二批预计划项目施工采购需求计划-配网技改
2.3本项目共划分为7个标段,详见附件
2.4计划工期:合同中约定
2.5施工地点:呼和浩特市
2.6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2.7资金已落实
注:(1)以上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服务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1.2、供应商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供应商提供承诺书);
3.1.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
3.1.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1.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省份选择全部)(
4.3.3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4.3.4供应商专用资格要求中所需资料扫描件;
4.3.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省份选择全部)( 或进行响应文件的远程解密(届时请持上传文件时所使用的手机提前 30 分钟等候在电脑前准备参加文件解密,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
开标现场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
9.采购费用:
9.1平台使用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每标段每家供应商需(在线下载采购文件后,上传响应文件前)在线向电子交易平台缴纳电子投标服务费。
招标类型
平台使用费
招标项目
400元/标段/次
非招标项目
300元/标段/次
9.2场所服务费收取标准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9.2.1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9.2.2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9.2.3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项目负责人:董政
开票咨询:0471-3477645
9.3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中标服务费金额:以中标人的中标价为基数,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90%,30万元以下项目不打折。
(2)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采购完成,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3)中标服务费交纳形式:电汇、银行转账、现金均可。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内 蒙 古 电 力 集 团 电 子 商 务 系 统 》(impc.)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74号
联 系 人:曹工、赵工
联系电话:0471-6947824
监督联系人:高亚男
监督电话:0471-6943714
异议邮箱:hhhtwzgyc@
招标代理机构: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方银座2号写字楼1012室
联 系 人:马学敏、赵光亭、林晓龙、贾博、毕立峰、马斌、宋涛、乔飞、徐阳
电 话:0471-5619823、19524719037、18047182371、15163009628、13087111520
电子邮件:bhzbnmg1@
2026年0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