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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四川石化催化裂化装置再生烟气催化剂浓度和粒度采样分析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四川石化催化裂化装置再生烟气催化剂浓度和粒度采样分析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四川
发布时间:
2026-02-11
详细内容:

四川石化催化裂化装置再生烟气催化剂浓度和粒度采样分析技术服务项目


四川石化催化裂化装置再生烟气催化剂浓度和粒度采样分析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XN340-FW018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石化催化裂化装置再生烟气催化剂浓度和粒度采样分析技术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实施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背景概况:为保证25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轮机长周期平稳运行,按照中国石油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公司《烟气轮机长周期运行管理指导意见》要求,需定期在烟气轮机入口和三旋分离器入口采样分析烟气中催化剂浓度和粒度,烟气中催化剂浓度和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增加分析频次,以评估对再生器一级、二级和三级旋风分离器运行情况和分离效率,为烟气轮机长周期运行及装置运行调整提供参考。

  2. 资金财务预算列支,预算项目为生产成本。

  3. 采购估算金额:162万元人民币(CNY)。□不含税 R含税

  4. 采购内容和范围:2026年至2029年三年内在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轮机入口和三旋分离器入口采样分析烟气中催化剂浓度和粒度技术服务。

  5. 按中国石油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公司《烟气轮机长周期运行管理指导意见》的要求,招标人委托投标人定期在烟气轮机入口和三旋分离器分入口采样分析烟气中催化剂浓度和粒度(每次烟气轮机入口和三旋分离器入口两个样品为一次采样分析,预估总采样分析技术服务54次,据实结算)。预估费用总金额162万元(含6%税率)。

  6. 采样地点:四川石化催化裂化装置(四川省区彭州市石化北路1号)。

  7.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日起至3年。

  8. 服务要求:(1)投标人采用专业采样设备和分析仪器,在招标人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轮机入口和三级旋风分离器入口对烟道内烟气进行采样,并分析烟气中催化剂浓度和粒度,采样、分析操作均由投标人负责;(2)按中国石油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公司《烟气轮机长周期运行管理指导意见》,每月采样分析一次,根据装置实际运行需求增加采样分析频次;(3)采样完成后,投标人须承诺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分析报告,分析报告内容应包含采样信息、检测方法、催化剂浓度和粒度分析数据、催化剂粒度分布情况、核算三级旋风分离器效率结果、说明再生器一级、二级和三级旋风分离器运行情况以及对烟气轮机运行的影响,准确反映装置实际运行状态,满足招标人用于生产优化、环保合规等的使用要求。如没有按期出具分析报告,每发生一次招标人将扣除投标人单次采样分析费用的20%,如分析结果明显与装置实际生产情况相背离的,每发生一次招标人将扣除投标人单次采样分析费用的50%,并有权要求投标人免费重新采样分析。连续3次出现不按期出具报告或分析结果与装置实际生产情况相背离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分析报告没有按期出具的,由投标人向招标人出具原因说明,招标人评估后予以考核剔除;(4)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正式分析报告供审查,并根据招标人审查意见修改分析报告,直至招标人验收通过;(5)合同服务期内投标人在招标人现场的采样操作不能影响招标人装置及其安全环保设施烟气轮机等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如发生采样操作造成装置生产波动、烟气轮机等设备设施故障情况,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索赔;(6)合同服务期内投标人操作人员在招标人属地范围内必须严格遵守招标人的HSE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招标人HSE管理规定行为,将按招标人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其他技术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9. 招标控制价

技术服务费=技术服务单价(元/次)*实际采样分析次数

本次招标设置控制价(详见下表),超过此价格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名称

预计采样分析次数(单位:次)

招标控制单价:(单位:元/次,含税6%)

投标人所报采样分析单价(单位:元/次,含税6%)

四川石化催化裂化装置再生烟气催化剂浓度和粒度采样分析技术服务项目

54

30000


按中国石油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公司《烟气轮机长周期运行管理指导意见》,定期采样分析,根据装置实际运行需求可增加采样分析频次。实际采样分析次数以实际发生情况为准,据实结算。

注:投标人所报价格包含采样分析服务所需的人工费、耗材费、管理费、利润、税费(税率6%)等。

10.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11.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严禁转包、转委托。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一项在单套10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催化裂化装置再生烟气催化剂浓度和粒度分析业绩,提供业绩表及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表须附所供技术服务时间、用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复印件及与其相对应的技术服务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

*4.技术要求

*4.1投标人须有专业的催化裂化装置再生烟气采样设备和分析仪器。提供①采样设备、分析仪器的采购合同或采购发票;②设备、仪器照片等证明材料。

*4.2投标单位须承诺,在中标后配合招标人,接到招标人电话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和设备抵达招标人装置现场开展再生烟气采样分析技术服务。

*4.3投标单位须承诺,合同服务期内投标人进行烟气采样操作不影响招标人装置生产、安全环保设施、烟气轮机等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4.4投标单位须承诺,采样操作遵守招标人现场安全环保管理要求,如因投标人采样操作不遵守招标人现场安全环保管理要求而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索赔。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5.2标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自2023年以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3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3)开标当日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以上5.1-5.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5.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5.4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惩戒相关内容见下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响应该要求(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惩戒主体

黑名单等级

惩戒适用

惩戒范围

惩戒阶段

信息查询

1、纳入黑名单的“三商”。

2、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

集团公司级

全集团

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

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

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信息为准。

内网: style="box-sizing: inherit;">外网: style="box-sizing: inherit;">

企业级

原则上本单位

*6.其他要求:

*6.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投标人承诺同意使用四川石化公司标准合同文本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211日至2026226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以下步骤后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投标登记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搜索本项目,在拟投标标包处点击“报名”,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

② 支付标书费

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在可购买的订单列表下支付标书费,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登陆账号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密码需要重新设置。投标人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可以同时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详见《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

4.2 招标文件按标包售卖,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包(本项目仅支持电汇支付),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投标登记和支付标书费)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 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上付款成功后,在“我的订单”中会生成一条购买记录,点击订单详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

① 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② 已办理U-key的投标人应复核U-key证书是否处于有效期内,如证书失效,需按上述程序购买新的U-key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202631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经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投标人注意:为确保投标有效,对于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的投标文件,在按照操作要求进行信息关联、签章、加密和上传后,确保上传的文件的附件状态都是验签完成。点击验签确认,当前状态是“已确认”,并且下方出现“撤标”按键,才视为成功提交投标文件。其它状态都是投标不成功,请投标人密切关注!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2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按项目提交投标保证金,每标包2万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韩杰定

联 系 人:尚先生 王先生

电 话:18030590284

电 话:1801796908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zbzx9089@

网站注册、U-Key办理、招标管理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及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导:

咨询电话:4008800114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energyahead@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62月 

附件:其他-公告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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