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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国家高新区广东海南先进制造业合作产业园药谷西区双向孵化产业中心项目(设计)已由海高新函〔2025〕2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招标人为海口国家高新区孵化器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南信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海口国家高新区广东海南先进制造业合作产业园药谷西区双向孵化产业中心项目(设计):
2.1建设地点:美安科技新城美安一街南侧、美安二环路东北侧
2.2建设规模:拟对项目区6栋楼进行建筑内部装修,总装修面积为31734.17平方米,其中1号楼4402.70平方米、3号楼4598.80平方米、8号楼3301.20平方米、9号楼3703.10平方米、8号与9号连廊装修面积317.50平方米、东区16号办公楼5055.57平方米、5号配套人才房10355.30平方米。同时配套新建生态停车位、社区体育活动中心、道路、照明、给排水等工程。
2.3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施工图设计,配合方案设计评审、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及概算批复申报、施工图编制工作,协助发包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后续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工作,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5其他说明:招标控制价:1541484.2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海口国家高新区广东海南先进制造业合作产业园药谷西区双向孵化产业中心项目(设计):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详见招标文件资格。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需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信用中国”网站( 3.6没有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处于限制期内。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海口国家高新区广东海南先进制造业合作产业园药谷西区双向孵化产业中心项目(设计):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2月12日19时30分至2026年03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