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项目名称: | 安全环保公司东营码头岸基支持服务 |
| 完工期: | 自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 |
| 项目概况: | 中海油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为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秦皇岛32-6作业公司东营地区码头进行停靠和岸基支持服务。 |
| 项目所在地: | 东营地区码头 |
| 服务内容简介: | 投标人提供能够满足招标人业主方作业船舶停靠并且能够提供淡水补给以及堆场服务的码头资源,同时结合招标人业主方生产作业要求,为招标人业主方提供作业人员出海倒班服务、作业船舶进出港协调服务、生产所需的货物出海申报服务、货物装卸载服务、出海人员安全教育及货物安全保障服务、协助招标人疏通与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关系(军方、海事、边防、交通局等)以及24小时生产作业保障及应急服务等相关工作。 根据招标人业主方作业船舶性能参数的需求,停靠码头应满足下述要求:能自由进出相关码头、码头选址需在东营地区域范围之内、码头能够为作业船舶提供淡水及用电需求、码头前沿水深超过6米、码头面长度大于200米、宽度大于20米、吊车(50吨)作业半径不低于25米、可使用堆场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且地面已硬化、并配备完善的排水设施、因海上作业需要特许性和时效要求,承诺随到随装卸等条件。 |
| 资金 | 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要求: |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3.2、既往业绩: (1)投标人在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内至少具有1项码头支持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服务名称、数量及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 (3)无法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4)未按要求在开标环节进行公开的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未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中国海油采办信息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2)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所属单位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未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未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投标人未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且未在中国海油采办信息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4)投标人应在系统中领取招标文件的; (5)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6)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 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8)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投标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上述带网站网址的信誉要求条款,投标人请自行查询,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2年06月30日到2022年07月05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0元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07月25日 09时30分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7月25日 09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 :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特殊说明: |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投诉受理人:叶萍 联系方式:022-25802262 电子邮箱:yep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