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项目名称: | 物流公司东莞及海南等地区油品清关与船舶代理服务专有协议 |
| 完工期: |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1年(详见项目概况) |
| 项目概况: | 招标人拟开展沿海主要港口(东莞、海南地区为主,惠州地区除外)进出口油品清关及船舶代理服务项目,为招标人提供进出口油品清关、报检、船舶出入境清关,进出口联检,船舶靠离码头服务等代理服务。 服务期限: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1年,自合同签订日起二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的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 |
| 项目所在地: | 东莞、海南地区为主,惠州地区除外 |
| 服务内容简介: | 主要内容包括:油品出口船代、油品出口清关、油品出口取样送检、加速送检服务及第三方代垫费服务。 |
| 资金 | 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要求: |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由投标人所在辖区海关出具)和有效的船舶代理备案及无船承运人备案(中国船舶代理及无船承运人协会网站出具 资质。 3.3既往业绩: (1)投标人在近【3】年(20【19】年【 1 】月【 1 】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服务的油品通关类似的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服务名称、数量及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 】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2 】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 】个有效业绩。 3.4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投标人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 投标人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近三年内(【2018】年-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 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情形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投标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上述带网站网址的信誉要求条款,投标人请自行查询,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 3.5其他:(1)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标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投标文件为准。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2年06月15日到2022年06月24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0元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07月05日 09时00分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7月05日 0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 :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特殊说明: |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海发采办共享中心投诉受理人:叶萍 联系方式:022-25802262 yep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