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沈阳燃气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超高层民用建筑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第二批)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沈阳燃气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沈阳燃气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超高层民用建筑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第二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超高层建筑用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包括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NB信号)、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4G信号)、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4G信号)、联动控制柜(4G信号))采购。其中,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的传感器要求为催化燃烧式。可燃气体报警系统要求可实现以下功能: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具备低报驱动关闭物联网燃气表内置阀门的功能、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具备低报驱动防爆风机排风的功能,在无线信号良好的条件下,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和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高报信号可通过物联网平台发送至联动控制柜,联动控制柜自动关闭入户引入管总阀,通过联动控制柜可实现在特殊工况下远程或手动关闭引入管总阀的功能,有效实现分级控制。同时,还应满足设备报警信息须实时推送至招标人物联网管理平台的要求。 2.2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划内) 2.3标段划分:共1个合同包。 2.4招标范围:超高层建筑用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包括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NB信号)、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4G信号)、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4G信号)、联动控制柜(4G信号))的供货、运输、联动调试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5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要求分批供货,每批根据招标人需求及订货单发货,随需随供。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产品的制造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10日至2022年06月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4.2获取文件方式: 投标人须使用“地铁咨询招标”小程序购买招标文件。操作过程为(需用使用安卓系统手机操作): 1)点击“发现”,选择“小程序”,搜索“地铁咨询招标”,登陆后分别编辑个人信息和企业信息并进行保存。 2)请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等)(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邮箱(sydtgczx@,邮件标题为:XX公司XXX项目第XXX包报名资料,邮件正文中写明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参与多个合同包以上资料发送1份即可。 3)以上操作完成后请拨打电话024-83385911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无法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04日13时30分,地点为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附属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7.联系方式招标人: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北街34号 联系人:周妮妮 电话:024-23520300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附属楼7楼 联系人:杨朔、佟欣 电 话:024—83733416、83738984 传真:024-83738988 邮箱:sydtgcz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