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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2年福州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榕环保综〔2022〕23号)有关要求,近期,我局将开展2022年下半年-2023年上半年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监测项目政府采购工作(具体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监测的项目、点位和频次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检测机构前来报价。
一、询价单位: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下半年-2023年上半年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监测项目
三、项目内容:按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完成委托的监测工作和相应的质控工作,同时必须接受采购人定期、不定期的监督和考核,单次监测频次按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检测机构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所委托的监测项目在其批准的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内。
五、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法人或工商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资质证书及批复的能力附表复印件;
3.项目报价单(含具体监测项目、点位、频次、单价和总价等)。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采样费用、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和水质分析费用、劳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文件须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1.供应商应于2022年6月15日下午15:00前将报价文件送至或邮寄我局,地址:福州市连江县敖江路9号鸿腾大饭店商业B座6层625室(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王 艳 13960968780
王秀珠 18950323344
2.此次报价仅作为后期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制定的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技术服务机构。
附件:1.2022年下半年-2023年上半年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监测方案
2.报价范例
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