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沿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川南新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道路)配套桥梁工程、沿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川南新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工程 (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沿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川南新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道路)配套桥梁工程、沿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川南新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自贡市沿滩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自沿发改项批【2022】37号、自沿发改项批【2021】6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自贡市沿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一期(道路)配套桥梁工程:业主自筹+债券贷款组合融资;二期:债券资金+银行贷款+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自贡市沿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自贡市沿滩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自沿发改项批【2022】37号、自沿发改项批【2021】6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沿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川南新材料产业基地。
2.2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期(道路)配套桥梁工程:新建一期(道路)配套桥梁工程,桥梁总长约97m,宽度30m,配套建设排水、交安、照明等工程。二期工程:新建园区创新创业中心13000m2(智慧管理中心),包括二级消防站(消防特勤站)、智能在线监控等信息化服务平台;新建占地65亩,满足停靠100辆运输车(危化品)的停车场(含汽车维修维护站、罐箱清洗服务站等);新建长度约7km、宽6-8m、高约10.5m共3层的公共架空管架;新建园区中300-900mm供水主管网约12km;新建8000m3事故应急池3个;新建宽16-30m的园区道路约5.5km,扩建B段道路511m,中天路人行道约600m,配套建设绿化、雨水排水管网、照明、交安等工程;新建保通道路约2km,宽度5.5m。
2.3设计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对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化工排污管廊,燃气管架,公共管架,危化品停车场,化工应急管理池,园区道路,桥梁,给水管网,房屋建筑(智慧管理中心,包括二级消防站等),景观绿化等。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和要求。
2.6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一个标段。
2.7项目总投资:约91500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6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06月25日 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进入《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class="csCF6BBF71">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07月15日 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自贡市沿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自贡市沿滩区沿滩镇兴元路1号
邮 编: 643000
联 系 人: 唐先生
电 话: 0813-820931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1栋4单元2704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孙先生
电 话: 028-83226053
传 真: 028-83226053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成都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 1000040005640108
2022年06月24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