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自贡高新区城市排水防涝工程项目(汇东、南湖片区)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自贡高新区城市排水防涝工程项目(汇东、南湖片区) (项目名称)已由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自发〔2022〕项批新4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自贡高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入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自贡高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自发〔2022〕项批新4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自贡市高新区汇东、南湖片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对汇东片区内约100公顷、南湖片区内约158公顷雨污水管排查,破损管道进行更换、维修,增设雨水口、检查井,修建主排水管9公里,梳理改建排水支线29公里,恢复原有设施、景观等建设内容。
2.3、勘察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1)勘察招标范围:本项目汇东片区的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所需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等全过程配合。包括本项目汇东片区的初勘、详勘及后续服务等工作,按照国家现行规程规范要求,完成岩土工程勘察,勘察成果满足设计、建设施工要求。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出具经审查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书》等成果文件,提供勘察相关的后续服务。具体勘察内容以发包人任务通知单为准;(2)设计招标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本项目汇东片区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设计技术交底、施工图设计阶段配合服务(不含施工图设计)、参加竣工验收(不含竣工图编制)等设计工作。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19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10000万的市政管网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须以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设计资质单位作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2家单位,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报名、递交投标保证金等工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06月11日 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进入《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class="csEF2D250D">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07月04日 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自贡高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自贡市高新区红旗乡卫生院旁(高新区城市指挥部)
邮 编: 643000
联 系 人: 兰女士、叶女士
电 话: 0813-550103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敬业路218号K8栋
邮 编: 610091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28-62057005
传 真: 028-86917703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2年06月10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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