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1)项目编号:RYZB-2022-056
(2)建设地点:张家口市尚义县
(3)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个月内完工
2.2招标范围:(1)建设规模:鸳鸯河清淤疏浚3.13 千米、改造重建8道挡水堰、维修加固10道挡水堰等;席麻沟河子槽清淤防渗0.78千米、新建3座挡水堰、铺设引水管道0.82千米等;东沙河子槽防护0.3千米、新建挡水堰1座、铺设引水管道0.25千米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经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系统经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开标当日现场查询,如不符合以上要求,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截图)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貳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员:具有水利专业或相近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安全管理人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6其他要求: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证明材料以社保局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为准(需提供2021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不能提供,则需提供本地相关不能缴纳社保原因证明材料)。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开户许可证(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银发【2018】125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备案材料中应真实的反应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等);
3.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1.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建市[2020]9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已执行该通知的企业可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措施表及改革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分类分级表投标,目前未执行该通知的企业可按照企业原有资质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