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
| 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监管部门颁发的资信评级业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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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要求 | 近三年(2019年1月1 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为政府、事业单位或国企提供过一项及以上主体信用评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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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要求 | 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合法的税务登记,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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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誉要求 | 1.报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报价人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3.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和拟委任的团队成员近三年未受到相关行业协会处罚以及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以及不存在被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及其地方派出机构立案调查尚无明确结论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5.在“信用中国”网站( 6.未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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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证券执业资格,3年以上从业经验; 2.其他人员(2人):具有证券执业资格,3年以上从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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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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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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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 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__1__个标段,且允许中__1__个标段 |
| 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